大陸資金對策/「貿易項下」才是台商融資關鍵 
 

【經濟日報╱劉芳榮(富蘭德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07.22 03:50 am 
 
 
想把境外資金引入大陸,必須走貿易項下理由,因為台灣和大陸都是高度管制「資本項下」,低度管制「貿易項下」。

目前大陸台商想從台灣取得融資,讓資金返回大陸使用,在大陸端主要受到「資本項下」管制限制,不管是投註差的外債額度不夠,還是自貿區22號文的「雙向資金池」或「代收代付」專戶,其實都是針對大型集團企業才適用,對中小型大陸台商來說,現階段都沒有實際融資的作用。

大陸台商融資的另一個困境,不是來自大陸,而是來自台灣端的法令限制,以去年的昆山34號文為例,台商透過設在昆山的關係企業,可以取得大陸境內所有關係企業淨資產的總和作為人民幣外債額度,照道理說,應該對大陸台商從境外把資金借入大陸有很大助益才是。

但事實不然,一來因為台灣大多數銀行在「大陸曝險部位」限制下,只要聽到台商要把錢借進大陸,不管大陸台商信用有多好,擔保品有多少,台灣的銀行都不太願意再消耗所剩無幾,寶貴異常的「大陸曝險部位」。

其次,台灣對關聯企業的借貸也有比例限制,「資金貸與他人」一般不得超過淨值40%上限,上市櫃公司則多控制在淨值30%比例內,銀行端的「大陸曝險部位」限制再加上企業本身的「資金貸與他人」上限,雙重夾擊下讓大陸台商今年能從台灣取得的資金少之又少。

現階段大陸台商要引進境外低成本的資金,一如本文開始所說,在大陸端應先走低度管制的「貿易項下」途徑,而不是高度管制的「資本項下」。以「貿易項下」最常見的「預收貨款」為例,至今仍有不少大陸台商,明明一年出口金額不少,卻沒有嘗試以「預收貨款」名義,將自己在境外的資金匯入大陸,由於「貿易項下」資金可以馬上結匯,所以透過預收貨款名義收進大陸的美元,可以當場結匯為人民幣,用途也沒有限制,這比去挑戰大陸對「資本項下」的各種限制,還有擠破腦袋去想怎麼規避「資本項下」結匯後的資金用途,都來得更為務實。

另外,鑒於台灣的銀行對貸款資金進入大陸的重重限制,出口型台商應加強落實「境外資金池」的作法,儘量透過境外關聯方為大陸工廠代收代付,或安排合理或不截留利潤的關聯交易模式,拉高在境外的外幣部位,以此說服台灣的銀行在境外進行更多的貿易融資,再把海外客戶真正付到「境外資金池」中的貨款,透過上面所說的「預收貨款」理由,將外幣匯進大陸結匯為人民幣使用,以境外貿易融資取得外幣資金來源,利用大陸「預收貨款」名義將這些外幣資金匯進大陸,這樣才有可能在嚴峻的大陸融資環境下產生積極資金效果。

簡單說,大陸台商不管在境外融資,還是想把境外的資金引入大陸,都必須走貿易項下的理由,唯有「貿易項下」的融資空間都用完後,才退一步思考「資本項下」的融資途徑。因為不管是台灣還是大陸,都是高度管制「資本項下」,低度管制「貿易項下」。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2014/07/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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