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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代子清償房貸 視同贈與
 
【經濟日報╱ 本報訊】 2012.11.29 10:15 am
 
 
新店區江先生問:其長子於前年貸款300萬元購買房屋,今年因任職公司倒閉而失業,無力償還貸款本息,江先生若替長子償還全部房貸,是否需申報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所免除或承擔的債務,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江先生代長子償還全部銀行貸款時,應辦理贈與稅申報。特別提醒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如果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2012/11/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稅務問答/代子清償房貸 視同贈與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530948.shtml#ixzz2DZsoe4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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