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死亡前2年贈與 須課遺產稅
 


【經濟日報╱本報訊】


2013.01.03 10:08 am


新營區陳先生詢問:其父親往生前將銀行存款轉存子女帳戶,該轉存金額是否需申報贈與稅與父親往生後申報其遺產稅時,是否須併入父親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該轉存行為如係屬無償贈與,則需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另依同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子女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以陳先生詢問案例而言,如該轉存行為屬無償贈與,則依法應辦理贈與稅申報與課徵贈與稅,另辦理其父親遺產稅申報時也應一併計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與課徵遺產稅。
 

【2013/01/0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稅務問答/死亡前2年贈與 須課遺產稅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606340.shtml#ixzz2GsNnDG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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