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保單受益人 有撇步
2013/07/31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民眾買保單時,常把焦點放在保費多少、保障範圍等,卻忽略受益人的重要性,專家表示,應注意填寫及安排,才能讓保險金賠給最需要的人。
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表示,受益人的填寫,須視每位保戶狀況而有所不同,但相同的考量是能夠將保險理賠金給保戶過世後,最需要照顧的人,下面列出四種保戶族群可以參考的方式:
一、單身敗犬族:因為本身並沒有小孩或配偶,若需要奉養父母,則建議以父母為最優先的身故受益人,或是有些長期同居人需要照料,也可將同居人列為受益人之一。但因非親屬關係,必須向保險公司說明以獲得同意。
二、雙薪頂客族:夫妻倆人尚未有小孩,可以將配偶列為優先的身故受益人之一,若需奉養父母,可再加上父母為身故受益人,並以順位或比率來分配適當的金額。
三、三明治族:此族群需要照顧小孩、配偶及父母,也可以順位或比率來安排這些受益人;若小孩年紀尚小,建議以配偶及父母為主,或者利用信託的方式,避免若父母雙方都過世的時候,小孩缺乏理財能力、無法善用保險金來照顧生活。
四、單親家庭族:未婚媽媽或單親家庭的家長過世後,若小孩未成年,則民法規定的法定監護人為其親生的父母親,也就是已經離婚的另一半,在這個狀況下,需要特別注意受益人填寫,指定能夠充分照顧小孩的受益人,以儘可能保障小孩的權益。
林元輝表示,受益人的填寫並不限於有血緣或親屬關係的人,但如果受益人不是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必須向保險公司說明原因並提供其身分證字號,經保險公司核准後,才能指定沒有親屬關係的人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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