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壓陣,不動產聰明移轉給子女


奢侈稅實施滿一年,全台灣由其是北台灣的交易量大幅下跌,本來買屋要移轉給子女的父母親一定也更頭痛,因為在坊間,多聽到「將房屋賣給子女」的作法可以省贈與稅,但如果購屋的時間未超過2年,現在用「賣」的當然就會很傷荷苞,因為要用交易的成本多課一道奢侈稅,我們就用以下案例來談談您的選擇:

【案例】: A先生與A太太在100年5月購入在A太太名下新北市30坪不動產(市價1800萬,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600萬,已支付頭期款500萬,尚有1300萬貸款,同時也打算以後過給兒子讓兒子還),準備要給兒子(30歲,年薪約100萬)結婚後居住,兒子也計劃在101年9月結婚!

一、考慮在102年5月以前過戶給兒子,贈與比買賣划算! 由於不動產購入時間尚在二年內,若將房屋以公告現值為總價”買賣”方式移轉給子女,A太太除原先的契稅及土增稅外,尚須支付奢侈稅及房屋賣賣後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但如果採用贈與的方式安排,僅需多負擔贈與稅,但因兒子在受贈後,仍要負擔貸款金額自行支付,故可將要承擔的貸款金額在贈與總額中扣除,故A太太可以節省贈與稅!整理如下:




二、因結婚前或後移轉不動產給子女,選擇的方式也有差呦! 由於夫妻結婚後,在財產上就成為法定財產關係,也就是當夫妻離婚或一方死亡時,就會發生剩餘財產請求權,財產多的是要分配婚後財產給財產少的一方,而請求權得計算可以扣除受贈及繼承來的財產,所以當兒子在結婚前,您可以選擇買賣或贈與方式移轉,都不會因兒子的婚姻變化,將您的心血因請求權而失血!

但兒子已經結婚,那您應該用「贈與」的方式移轉不動產,可以預防因為婚姻的改變要多付出的代價!


新百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員:曾坤琦(三省一生)
地址:
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1號B1
發富專線:07-2118888
分機電話:07-2118888轉212
聯絡專線:07-2210248、07-2414748、07-2419575
許可證號:100年金管證總字第0066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quincy1549 的頭像
    quincy1549

    新百王證券

    quincy154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